主旨:謹定於104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假本府401會議室辦理本縣104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外介聘積分審查作業,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請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於繳交縣外介聘申請表時,併同繳交填妥收信人姓名住址並貼足32元郵票之限時掛號小型信封1只,以便寄發介聘結果通知單,未繳交限時掛號信封者不予收件。 二、教師縣外介聘未調動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