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縣10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謹訂於104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假本府401會
議室辦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暨申請表(如附件)辦理。
二、上開申請表為A3紙張格式,請欲申請縣內介聘之教師自行列印填妥後提出申請,格式錯誤者不予收件。
三、縣外介聘未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
四、請各校校長及人事承辦人確實審查申請人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於申請表親自核章以示負責。
五、積分審查當天請朴子國中派員協助介聘資料登打及彙整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