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73029 (05)-2375775 jsjh@mail.cyc.edu.tw
帳號 密碼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行政公告 特教組 - 升學 | 2016-04-07 | 點閱數: 525

主旨:檢送本縣105學年度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藝術教育法藝術才能班(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招生簡章各1份,請各校務必將考試訊息公告轉知所屬師生及家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依據上開標準第7條規定,具藝術才能學生,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競賽表現: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知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藝術類科競賽表現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二)術科測驗:各該藝術類科術科測驗表現優異,並具有藝術才能傑出表現之具體資料。
三、本案重要日程如下:
(一)競賽表現鑑定報名:即日起至105年4月29日(星期五)。

(二)競賽表現鑑定公告書面審查結果通知:105年5月4日(星期三)。

(三)術科測驗鑑定報名:即日起至105年5月6日(星期五)。
(四)術科測驗日期:105年5月21日(星期六)。
(五)術科測驗公告錄取名單:105年5月24日(星期二)。
四、本縣105學年度設有藝術才能班之學校如下:
(一)音樂類:南新國小、東石國中、大林國中、水上國中、新港國中等5校。
(二)美術類:興中國小、民雄國小、竹崎高中(國中部)、
民雄國中等4校。
(三)舞蹈類:中埔國中、民雄國中、水上國小等3校。
五、本簡章亦可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及各招生學校網站下載,各招生學校即日起至報名截止日辦理報名作業,請轉知所屬學生確實加強宣導,並務必請級任導師將報名日期資訊
列入家長聯絡簿登載事項,以利學生家長知悉報名事宜,本府將加強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