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振興臺東地區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本(105)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臺東地區觀光消費1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105004929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