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2017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簡章暨報名表等相關書表各1份,請學校學生踴躍參與徵選,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12月1日藝視字第1050004165號函辦理。
二、旨揭徵選活動,凡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徵選組別分國小(分低中、高年級分別各1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收件時間為106年3月1起收件至106年4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三、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將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另獲獎者之指導教師,貴館將頒發指導證明書。
四、本案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