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19日臺教學(四)字第1050177450號函辦理。 二、本原則業經內政部於105年12月15日以台內營字第1050815170號令修正發布,相關修正發布條文,亦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