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第2點、第3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106年1月4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050173715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說明: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4日臺教學(三)字第1050173715C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