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閱讀-書車與我」徵文活動
佛光山「雲水書坊-行動圖書館」
2017第三屆「我愛閱讀-書車與我」徵文比賽實施計畫
指導機關:教育部
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
承辦單位:全國書各書車單位、人間福報社、人間衛視
目 錄
壹、 活動宗旨-------------------3
貳、 辦理單位-------------------3
參、 徵文辦法-------------------3
肆、 送件方式-------------------5
伍、 審查-----------------------6
陸、 注意事項-------------------6
柒、 洽詢/查詢資訊--------------7
捌、 附 件-------------------8
佛光山「雲水書坊-行動圖書館」
2017第三屆「我愛閱讀-書車與我」徵文比賽實施計畫
壹、活動宗旨
秉持佛光山開山宗長星雲大師「讀做一個人,讀明一點理,讀悟一些緣,讀懂一顆心」的信念,透過營運相關活動,分享50部書車推動閱讀成果及書香喜悅,展現各地特色,發揮集體創作精神,凝聚彼此共識。佛光山文教基金會舉辦2017第三屆「我愛閱讀-書車與我」徵文活動,希望藉由書車前往學校推廣閱讀活動,讓學生或學校因書車豐富了生命內涵,提升學生閱讀樂趣,可以與書車的人、事、物產生共鳴與成長。
貳、辦理單位
指導機關:教育部
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
承辦單位:全國書各書車單位、人間福報社
叁、徵文辦法
一、徵稿對象:
(一)中華民國各公私立國中、國小(高、中年級)在籍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每人限投一件,以學校為單位團體報名。
(二)書車服務學校。
二、徵文題目範圍與內容
(一)徵文題目:自訂。
(二)徵文範圍與內容:
1、書車到校推動閱讀對自己學習的影響與期望。
2、書車對我的影響與感動。
3、參加「雲水書坊」閱讀過程中自己得到的收穫。
4、看到書車在校閱讀活動所產生的感人、成長故事。
等為發想。
三、徵文組別及字數:
A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500字以上)
B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800字以上)
C組-國中組:國中七至九年級(1000字以上)
四、獎勵辦法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各組錄取特優獎、優等獎、三好獎、佳作、入選等獎項。佳作與入選獎勵額度得視作品數量及品質,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增減錄取名額。
(二)各組特優獎、優等獎、三好獎及佳作,頒發獎狀及獎金,入選者另頒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三)各組錄取名額及獎金額度如下:
A組-國小中年級組
特優獎:新台幣1,500元,獎狀乙幀(3名)
優等獎: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幀(3名)
三好獎:新台幣800元,獎狀乙幀(3名)
佳 作:新台幣300元,獎狀乙幀(20名)
入 選:獎狀乙幀(若干名)
B組-國小高年級組
特優獎: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幀(3名)
優等獎:新台幣1,500元,獎狀乙幀(3名)
三好獎: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幀(3名)
佳 作:新台幣500元,獎狀乙幀(20名)
入 選:獎狀乙幀(若干名)
C組-國中組
特優獎:新台幣2,500元,獎狀乙幀(每組3名)
優等獎: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幀(每組3名)
三好獎:新台幣1,500元,獎狀乙幀(每組3名)
佳 作:新台幣800元,獎狀乙幀(每組20名)
入 選:獎狀乙幀(若干名)
D組-指導老師獎
1、各組特優獎、優等獎、三好獎得獎者之指導教師頒發獎狀乙幀,但
以1人為限,指導教師名單於報名後即不得變更。
2、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分獲不同名次時,登錄最高獎項。
E組-團體獎:以投稿件數及得獎人數加權計算之總評最高之學校(國中組、國小組,各一所學校),頒發獎狀乙幀。
(四)得獎名單將公告於人間福報、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網站。
(五)得獎作品刊登於人間福報、喬達摩、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網站與
相關媒體,並列為「雲水書坊」文宣紀錄與影片拍製運用。
五、評分標準
(一)立意取材(50%):「思想」與「情感」依據題目及主旨選取適切材料,並能進一步闡述說明,以凸顯文章的主旨。
(二)結構組織(25%):「結構」與「佈局」完整嚴密,脈絡分明,內容前後連貫。
(三)遣詞造句(15%):「修辭」與「文法」精確使用,並有效運用各種句型。
(四)錯別字、格式與標點符號(10%):能正確書寫,字體工整,且使文意清楚呈現。
六、稿件規格
(一)不得用詩歌、韻文方式寫作。
(二)參賽者自備600字格稿紙,採橫式直書方式。使用正體字,請以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或鋼筆親自書寫(國小中年級組得以鉛筆書寫)。
(三)請註明題目。
(四)學校名稱及作者姓名等相關資料不得標示於稿紙。
肆、報名與送件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每件作品應填妥報名表連同作品授權同意書(附件一),並黏貼於稿件背面左上方,與邊緣對齊。資料填寫不齊者,恕不予評選。
(二)團體報名:請將作品清冊電子檔傳至承辦單位,並請於電子郵件中註明:學校名稱、聯絡人、聯絡人電話。承辦單位電子信箱如下:
二、作品寄送
(一)請將作品(須貼有「報名表及作品授權同意書」)連同「作品清冊」紙本一併寄送。
(二)寄送地點:
基隆以南至雲林以北地區、宜蘭書車單位:寄至惠中寺
408台中市南屯區惠中路三段65號/04-22520375
惠中寺「我愛閱讀-書車與我」徵文小組收。
嘉義以南至高屏地區、花東書車單位:寄至鳳山講堂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雅東街8號/07-7104555
鳳山講堂「我愛閱讀-書車與我」徵文小組收。
(三)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05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伍、審查
一、審查區分初審及決審二階段。
二、初審單為分請惠中寺、鳳山講堂協助與負責,就稿件規格、徵文內容是否符合徵文範圍進行審查,並依徵文件數評出一定比例(由文教基金會按收件數核算後通知)稿件送回文教基金會進行決審。
三、決審由文教機金會負責。
四、初審單位於6月24日前完成評選,6月30日統一寄回佛光山文教基金會妙倫法師收,續由基金會進行決審作業。
陸、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及作品,一經送件,概不退還或更改,請自行備份。
二、參選作品須為本人著作,限未曾於其他媒體、活動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 襲或請人代筆;如有上述情形,經查屬實,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含獎狀、獎金)。
三、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結集成冊、刊登、 製作成果光碟之使用權,不再個別通知,亦不另外支付任何稿費。
四、稅額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執行單位需依法代扣繳稅額。
五、凡得特優獎、優等獎、三好獎、佳作獎之得獎者領取獎金時,需先填妥「財 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綜合所得收據」,憑收據領取獎金。並須攜帶以下證件:
(一)得獎人「身分證」正本(如未有身分證者,請出示健保卡正本及戶口名
簿影印本,以便核對戶籍地址)。
「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綜合所得收據」
六、得獎者必須本人親自領取獎金。如請他人代領,頒獎典禮當天必須提供 以下證件:
(一)得獎人身分證影印本(如未有身分證者,請出示健保卡正本及戶口名簿
影印本,以便核對戶籍地址)。
(二)「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綜合所得收據」
(三)獎金代領委託書。
(四)代領人代領獎金時,須出示證件。
七、得獎人如無法於頒獎當日領獎,請另與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
(活動承辦人:妙倫法師)聯繫。
八、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所有領取獎金、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001元(含) 以上者必須依法申報;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0%所得稅(外國人士扣繳20%)。
九、主辦單位將於次年初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人,(如得獎人獎金、獎品價值 超過新台幣1,000元,但未達新台幣20,000元者,將於次年初開立免扣繳憑單予得獎人)並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佛光山文教基金會 網頁」公布之。
柒、洽詢/查尋資訊
一、相關資料表單,可於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網站下載。
網址:https://www.fgs.org.tw/fbce
二、活動洽詢電話:07-6561921分機1123
三、活動承辦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 妙倫法師
佛光山「雲水書坊-行動圖書館」
2017第三屆「我愛閱讀-書車與我」徵文比賽報名表
編號: (主辦單位填寫)
作者姓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學 校
參賽組別 □ A-國小中年級組
□ B-國小高年級組
□ C-國中組
聯絡電話 手機
住家
題 目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作品授權
同意書 投稿作品以投稿者為著作人,於確定錄取時,著作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歸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錄取作品主辦單位並保有修改權。且同意主辦單位作媒體宣傳使用,建置電子資料庫,透過網頁網路傳送方式,提供讀者檢索、閱讀、下載或列印、影印及引用得不限時間與地域,為學術研究目的之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