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實施內容如下:
(一)實施對象:嘉新國中學生。
(二)比賽日期:
1、繳件日期:106年10月16日放學前送至輔導組。
2、評審日期:106年10月23-26日。
3、收件地點:106年10月27日前將作品寄至主辦單位(永安國小)。
4、選拔流程:依規定選出兩件作品參加全縣競賽。
(三)比賽內容:繪圖的內容以能喚起感動之生命小故事、熱愛生命、珍惜生命的具體實踐者、自己深刻的生活體驗,一張照片故事,一幅心情圖畫…等等,利用創意寫下自己的心情,畫下自己對生命的感動;或引用一則相關時事議題,延伸以四格漫畫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