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06年中小學師生田徑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發展本縣田徑運動,提高技術水準,強化師生身心健康,儲訓績優選手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體育會、嘉義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嘉義縣朴子市書局在這裡書局、朴子國中、東石國中
五、競賽日期:106年11月14日(星期二)至16日(星期四)
六、競賽地點:嘉義縣立東石國中田徑場
七、參加單位及資格:
﹝一﹞凡就讀本縣各公私立中小學之男女學生且經正式註冊者,均可參加學生組競賽
(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比賽時選手需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備查)。
﹝二﹞凡服務於本縣各公私立中小學之教職員工皆可參加教師組競賽
(以學校為報名單位,比賽時需攜帶服務證明備查)。
八、競賽分組:
1.國小男生甲組 2.國小女生甲組
全校總班級數(含分校、分班,不含幼兒園)12班以上(含12班),且學生數
200人以上之學校須報名甲組。
3.國小男生乙組 4.國小女生乙組
未符合甲組資格之學校報名乙組。
5.國小五年級男生組 6.國小五年級女生組
不依班級數分組。
7.國中男生組 8.國中女生組
9.高中男生組 10.高中女生組
11.青壯男教師組 12.青壯女教師組
未滿四十足歲【66.11.16以後出生】者,須報名青壯組。
13.中年男教師組 14.中年女教師組
滿四十足歲【66.11.16(含)以前出生】,未滿五十足歲【56.11.16以後出生】者,須報名中年組。
15.常青男教師組 16. 常青女教師組
滿五十足歲【56.11.16(含)以前出生】者,報名常青組
九、競賽項目:
A.國小男、女生甲組:(1)跳 高 (2)跳 遠 (3)推鉛球【6磅】
(4)壘球擲遠 (5)60公尺 (6)100公尺
(7)200公尺 (8)3000公尺競走
(9)三項全能【100公尺、跳高、鉛球】
(10) 4×100公尺接力 (11) 4×200公尺接力
B.國小男、女生乙組:(1)跳 高 (2)跳 遠 (3)推鉛球【6磅】
(4)壘球擲遠 (5)60公尺 (6)100公尺
(7)200公尺 (8)3000公尺競走
(9)三項全能【100公尺、跳高、鉛球】
(10) 4×100公尺接力 (11) 4×200公尺接力
C.國小五年級男、女生組 :(1)跳 遠 (2)壘球擲遠 (3)60公尺
D.國中男、女生組:(1)跳 高 (2)跳 遠
(3)推鉛球【男5公斤、女3公斤】
(4)鐵 餅【男1.5公斤、女1公斤】
(5)標 槍【男700公克、女500公克】
(6)100公尺 (7)200公尺 (8)400公尺
(9)800公尺 (10)1500公尺
(11)110公尺跨欄﹝男0.914﹞
(12)100公尺跨欄﹝女0.762﹞
(13)400公尺跨欄﹝男0.838、女0.762﹞
(14)4×100公尺接力 (15)4×400公尺接力
(16)5000公尺競走
E.高中男、女生組:(1)跳 高 (2)跳 遠
(3)推鉛球【男6公斤、女4公斤】
(4)鐵 餅【男1.75公斤、女1公斤】
(5)標 槍【男800公克、女600公克】
(6)100公尺 (7)200公尺 (8)400公尺
(9)800公尺 (10)1500公尺
(11)100公尺跨欄﹝女0.838﹞(12)110公尺跨欄﹝男0.991﹞(13)4×100公尺接力 (14)4×400公尺接力
(15)10000公尺競走
F.青壯 男、女 教師組:(1)跳 遠 (2) 推鉛球 【男7.26公斤、女4公斤】
(3) 100公尺 (4) 1500公尺 (5)4×100公尺接力
G.中年 男、女 教師組:(1)跳 遠 (2) 推鉛球【男7.26公斤、女4公斤】
(3) 100公尺 (4) 1500公尺 (5)4×100公尺接力
H.常青 男、女 教師組:(1)跳 遠 (2)推鉛球【男6公斤、女4公斤】
(3) 100公尺 (4) 1500公尺 (5)4×100公尺接力
十、競賽辦法:
(一)國小部份
(1)單項:每校最多報名三人為限。接力項目:每校限報男、女各一隊。
(2)甲、乙組每一運動員最多可報名參加三個項目(單項最多二項)【比照全國賽規定】
註:競賽項目(1)~(8)為單項
(3)國小各組報名三項全能者,不得再報名參加其他單項,但可再選擇參加一項接
力。
(4)五年級組,每一運動員最多可報名參加二個項目。
(5)五年級學生可越級報名參加甲、乙組,其成績列入該組田徑錦標計分,惟越級報名後即不得參加五年級組之任何項目比賽(即只能選擇報名一組)。
(6)乙組男生接力項目若人數不足,可由女生報名抵替參加。但女生接力項目則須
全為女生參加。
(二)國中、高中組每一單項每校可報名三人。接力項目每校限報男、女各一隊。
每一運動員至多可參加二個單項(不含接力項目),。
(三)教師組〈含青壯、中年、常青〉以所屬學校為報名單位,報名項目不限制,但
同屬國中、小之學校類型屬於偏遠學校者,接力項目可跨校組隊〈但以同一鄉
鎮為限〉。
(四) 比賽選手於該單項比賽時間結束,進入下一個單項比賽的時間時,為避免延誤
賽程,大會得視情況,於到達下一個單項比賽時間時,結束前一單項之比賽。
(五)參加教師組接力之他校教師、五年級學生參加六年級組接力、乙組女生參加男 生 組接力均需報名於該校該組名單中(參賽資格請詳閱規程) 。
(六)接力出賽單需於預定比賽時間60分鐘前送交檢錄組,逾時以棄權論競賽系統 檢錄功能即關閉,無法新增或更動
十一、各團體錦標如下:
(1)國小男生甲組田徑錦標(取一至六名)(2)國小女生甲組田徑錦標(取一至六名)
(3)國小男生乙組田徑錦標(取一至六名)(4)國小女生乙組田徑錦標(取一至六名)
(5)國中男生組田徑錦標(取一至六名) (6)國中女生組田徑錦標(取一至六名)
(7)高中男生組田徑錦標(取一至三名) (8)高中女生組田徑錦標(取一至三名)
註:國小五年級組及教師各組皆不頒發團體錦標
十二、團體成績計分及獎勵:
(一)國小組團體成績計算:各項依九、七、六、五、四、三、二、一,取八名計分,接力及三項全能不加倍計算。
(二)國、高中組團體成績計算:各項依九、七、六、五、四、三、二、一,取八名計分,接力不加倍計算。
(三)國中組、國小各組(五年級組除外)依團體總分取前六名頒發團體錦標獎盃。
高中各組依團體總分取前三名頒發團體錦標獎盃。
(四)各組獲單項、三項全能及接力一至八名選手及指導教練,發給獎狀,每一指導教練最多以三張為限。(指導教練以網路報名系統所產生之秩序冊名單為主,依名單先後順位發給)
(五)獲各組團體錦標之學校(名額如本規程第十一條),第一名包含領隊、教練及管理各嘉獎二次,其餘名次包含領隊、教練及管理各嘉獎乙次,每校最多五名為限。(以網路報名系統所產生之秩序冊名單為主)
(六)學生組績優選手,得列為選拔本縣參加107年全國小學田徑錦標賽參考。
十三、報名方式:
自10月23日(星期一)起至10月30日(星期一)止,至嘉義縣體育競賽系統http://sport.cyc.edu.tw行網路報名,相關網路報名資料經列印並加蓋學校關防後留校存查。
十四、領隊暨技術會議時間:106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
裁判會議時間:106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時。
會 議 地 點: 嘉義縣立東石國中圖書館閱覽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