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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特教組 - 升學 | 2017-11-20 | 點閱數: 418

「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各類簡章乙份(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於106年11月15日已將適性輔導安置簡章上網公告,相關網站如下:
(一)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s://adapt.set.edu.tw/index3-1.asp)。
(二)國教署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aide.gov.tw/)。
(三)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網站(http://www.elvs.ch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69/ )。
二、報名資格需具符合下列要項:
(一)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業或具同等學歷(力)者(應屆畢業生則不受上述年齡之限制)。
(二)領有縣市政府鑑輔會證明並於106年12月31日前已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確認個案。
三、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重要日程提醒:
(一)107年2月21日至3月5日,畢(結)業學生向各國中完成網路報名並於3月14日前親自送件至特幼科審核。
(二)107年4月14日,報名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之學生參加能力評估。
(三)107年5月4日至5月13日,報名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未符合適性者,安排學生、國中教師或輔導老師晤談作業,家長得陪同參加。
(四)107年6月6日,公告各障礙類別安置特殊學校、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結果及非智類安置各高級中等學校結果。
(五)107年6月19日至6月24日(依各安置學校自訂),適性輔導安置學生報到。
(六)107年7月11日至7月13日餘額安置網路報名。
(七)107年7月27日公告餘額安置。
四、請依學生能力分析、性向、興趣、心理檢測結果加強校內適性輔導安置管道宣導,並於送件前召開相關會議(轉銜會議以及特推會)以及轉銜前資料準備。
五、高級中等學校安置管道簡章相關性向興趣測驗皆以台師大線上適性化職涯性向測驗以及情境式職涯興趣測驗報告為主,如有特殊個案無法完成線上施測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六、依相關規定每位特教生皆需有個別化教育計畫(需依相關測結驗果修正IEP執行情形)。
七、轉銜會議紀錄(決議事項須符合報名群科類別),如有跨區應註明相關原因。
八、在家教育個案以安置特教學校為原則,如不適合將由鑑輔會工作小組審議安置情形。
九、非智類安置各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開缺將於106年12月31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