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嘉義縣家庭暴力防治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設置要點」,自107年5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6年11月30日府授社社工字第106023899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設置要點已於106年5月8日府授社社工字第1060083685號函頒並生效,因本縣家庭暴力防治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第5屆委員任期尚未期滿,故變更生效日期,依本函所訂期日為生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