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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 - 教務處 | 2018-05-18 | 點閱數: 329

「教育部補助資通安全及網路先導應用服務建置要點」修正

教育部補助資通安全及網路先導應用服務建置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修正規定

一、依據: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全國學術電腦資訊服務及大學電腦網路計畫。

(二)教育部資訊安全管理會設置及資訊安全管理實施要點。

(三)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及學校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作業規定。

二、目的:

(一)整合產、官、學、研之資訊安全及網路技術研究發展成果,執行先導研究應用,協助學生及校園安全環境。

(二)建置與整合本部臺灣學術網路(以下簡稱TANet網路)資訊安全資源,建立相關安全及應用服務。

(三)建置及整合本部TANet網路技術應用資源,建立相關應用服務。

(四)本部TANet網路相關應用之建置、整合、推廣及相關議題實作或研究,並分析其適用性、可行性等。

(五)推動本部及教育體系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及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制度。

(六)培育資訊安全專業人才,推動資安專業教育訓練課程、學習管道及認證機制。

(七)強化網路內容安全管理,過濾不適合中、小學生存取之網路資訊。

三、補助對象及補助額度(以下簡稱受補助單位):

(一)教育學術單位: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二)民間團體:政府立案之法人團體及研究機構。

(三)本部所屬機關(構)及公立社教機構。

本部補助額度以部分補助為原則,本補助款之補助比率,應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本部與所屬機關(構)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等規定辦理,依直轄巿、縣(市)政府財力級次最低至最高,本部最高補助比率由百分之九十依序遞減百分之二;補助額度依專家學者審查結果及視年度預算情形經行政程序簽核後核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