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體領域比賽:嘉義縣107年度區域性排球對抗賽,報名:08-06~09-20 17:00(請體育老師、排球教練指導,洽體衛組報名)。
http://163.27.96.71/x1/vol107trn/cmsmsg/pub/file.php
嘉義縣107年度區域性排球對抗賽競賽規程
一、宗旨:為增加嘉義縣及各縣市各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學校培訓選手比賽經驗;促進嘉義縣及各縣市基訓站、中小學選手持續參與運動訓練興趣;增進校際運動交流。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
五、協辦單位:嘉義縣體育會、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0月23-26日
七、比賽地點: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
八、比賽組別:
組 別 |
網高 |
場地規格 |
比賽用球 |
高中職男子組 |
2.43M |
18*9公尺 |
5號皮球 |
高中職女子組 |
2.2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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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男子三年級組 |
2.3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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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男子一、二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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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女子三年級組 |
2.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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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女子一、二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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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六年級男童組 |
2.00M |
16*8公尺 |
4號膠球 |
國小六年級女童組 |
1.9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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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五年級男童組 |
1.90M |
3號膠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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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五年級女童組 |
1.8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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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四年級男童組 |
1.9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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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四年級女童組 |
1.8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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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三年級男童組 |
1.9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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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三年級女童組 |
1.80M |
九、辦理方式:
(一)計畫(活動)內容或辦理流程:
1、參賽資格:
(1)凡107年度嘉義縣排球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學校務必報名參加。
(2)其它縣市排球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學校歡迎參加。
(3)嘉義縣各公私立學校均歡迎參加。
2、報名方式、報名人數及會議:
(1) 107年8月6日(星期一)起至107年9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於嘉義縣體育競賽資訊系統(http://sport.cyc.edu.tw)報名。完成報名請進入系統查看及確認,並注意比賽相關訊息。如有任何問題,請上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部落格留言(http://dong63.pixnet.net/blog)或臉書(facebook) 粉絲專頁「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留言。。
(2)報名人數:
領隊、執行教練、教練及管理各限填報1人,隊員(含隊長)限報12人。
(3)抽籤及領隊會議(不再另行通知):
107年9月21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舉行,由電腦自行排定。
3、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排球規則;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英文版為準。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依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國小3、4年級組規則,比照國小5年級組】
4、比賽制度:
(1)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
(2)各組皆採三局二勝制,決勝局採15分制。
(3)循環賽名次判定: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或沒收比賽零分。
(4)遇二隊以上積分相同時採用以下方法決定名次:X(總勝分數)/Y(總負分數)=Z,Z值高者名次列前。
(5)如Z值仍相同採用下列辦法:A(總勝局數)/B(總負局數)=C,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仍相同時,以二隊之間的比賽勝隊為勝,三隊以上相同時,則由審判委員會抽籤決定之。
(6)棄權:任何球隊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所有與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循環賽)。
(7)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予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對隊應獲勝之局(分)數。未賽完的場次仍需出場比賽。
5、獎勵辦法:
(1)參賽選手:依註冊報名隊數,按下列名額錄取:
(一) 2- 3隊錄取1名。
(二) 4隊錄取2名。
(三) 5隊錄取3名。
(四) 6隊錄取4名。
(五) 7隊錄取5名。
(六) 8隊錄取6名。
(七) 9隊錄取7名。
(八) 10隊(含)以上錄取8名。
(惟須有不同單位報名,如同一單位,則不予比賽),優勝隊伍(第1名-第3名)頒發獎盃乙座,領隊、執行教練、教練、管理、選手頒給獎狀。
(2)工作人員:辦理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於賽事結束後頒給獎狀。
(3)上列獎勵得視競賽性質,實際出賽隊數,獲獎難易度等經縣府審核後適度調整。
6、申訴:
(1)凡球員證件之審查應予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予受理。
(2)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3)抗議以書面提出(如附件二),由領隊簽章並付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在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提出,如經審判委員判決認其所提異議無效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4)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沒收本次比賽權利、比賽之成績亦不予計算。
7、附則:
(1)每組各單位至多報名2隊,參賽各選手不得報名2隊以上(含跨組),違者取消該球員參賽資格。
(2)各組比賽均採六人制進行。
(3)女生可參加男生組,男生則不能參加女生組。
(4)各參賽選手:國小學生組開立在學證明(如附件一),國中學生組、高中職學生組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
(5)不實施技術暫停,每隊每局可有兩次暫停 (每次30秒)。
(6)服裝規定:各隊應有相同顏色式樣。
(7)國小、國中各組得跨年級組隊,跨年級組隊須參加較高年級組別比賽。
(8)各參賽隊伍之帶隊者、選手及競賽工作人員一律以公〈差〉假登記。
(9)各組如僅有1校參賽,舉辦單位得以向上併組(非國小併國中,國中併高中),惟進行併組時,各單位仍不得報名超過2隊。
(10)參與比賽務請準時,逾開賽時間未出場者,沒收該場比賽,不得異議。
(11)各參賽球隊請做好垃圾分類及注意環境衛生維護。
(12)欲報名參加本屆比賽之各級球隊,請詳閱本競賽規程並獲得服務單位、就讀學校及有關單位同意方得報名參加,賽會期間人員之安全、行為及一切事務各隊自行綜理與負責。
(二)活動宣傳規劃:
1、公布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及運動地圖資訊網 。
2、懸褂布條及旗幟。
3、透過平面媒體等媒體宣導。
十、預期效益
(一)促進各縣市間教練及選手交流。
(二)觀摩各隊訓練技巧,提昇球技。
(三)提升教練及選手整體之技術水準。
(四)激發選手多元潛能發展,提升選手體能與自我肯定。
十一、活動聯絡人:
姜智棟,聯絡電話:3620123*270,0921757487。
十二、本競賽規程經嘉義縣政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