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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JSJH - 獎助金 | 2019-03-06 | 點閱數: 395

獎學金: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時程及應注意事項,校內送件:即日起至3/12前(請導師、專兼輔師指導協助,洽註冊組申請)。

http://www.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52623

一、本府108年1月31日府教學字第1080027339號函諒達。

二、本府107年8月20日府教學字第1070169212號函諒達暨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三、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前揭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並於所訂期限內將相關資料寄或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期程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請於108年3月13日前提出申請。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請於108年3月29日前提出申請。
(三)為鼓勵優秀傑出學生,若符合學業及才藝優秀獎學金之資格者,可同時提出申請。

四、請各校務必就學生之原住民資格及申請文件進行審查,所附之相關證明文件倘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另倘該生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請於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時一併附上。

五、申請本案獎學金所須繳交之資料,請詳閱「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並依計畫附件填列申請書及申請合格名冊,申請資料切勿闕漏。

六、本案申請資料由各校進行初審後,務必再寄送至本府進行複審,請各校勿逕寄至國教署承辦學校(國立臺南海事),避免因寄送錯誤致影響學生申請權益。

七、檢附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