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家鄉、讀嘉新、免學費、設備好、學業優、才藝佳、品德讚
108年國小畢業生就讀「縣立嘉新國中」獎勵辦法
1、金牌獎:獎學金800元,獎狀乙禎。
2、銀牌獎:獎學金600元,獎狀乙禎。
3、銅牌獎:獎學金500元,獎狀乙禎。
4、佳 作:獎狀乙禎。
1、金牌獎:獎學金400元。
2、銀牌獎:獎學金300元。
3、銅牌獎:獎學金200元。
1、縣(市)長獎:獎勵金2000元。
2、議長、處長獎:獎勵金1000元。
3、鄉(鎮、市、區)長、代表會主席獎:獎勵金600元。
4、校長獎、家長會長獎:獎勵金300元
1、學生戶籍需設於太保市轄區滿1年以上,始有資格申請學費補助,本項補助由太保市公所編列經費支應,申請方式以太保市公所公告為準。(有接受其他單位補助學費者,不可重覆提出申請)
2、符合上列資格者免繳學費,但其他雜費、代收代辦費、書籍費、午餐費、課輔費、社團費…等仍需繳交。
1、繳交資料:戶口名簿影本1份、二吋相片2張、特殊證件影本(如:低收入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2、登記日期:4月15日(一)~30日(二),或其他上班日均可。
1、繳交資料:畢業證書正本1份、各類表現傑出獎狀(畢業典禮獲狀獎狀或參加縣(市)政府以上比賽獲獎獎狀…等)
2、報到日期:
(1)南新國小、新埤國小:可於畢業典禮當日現場向縣立嘉新國中師長報到。
(2)其他國小或南新國小、新埤國小畢業典禮未報到同學:可在6月20日(四)~21日(五)或其他上班日到縣立嘉新國中教務處辦理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