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090036864號
主旨:轉知「經濟部水利署表揚節約用水績優單位及節水達人實施要點」第九點修正,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9年2月18日府水防字第1090034038號 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經濟部水利署表揚節約用水績優單位及節水達人實施要點」第九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