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8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特字第1110166797號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4705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於111年6月2日修正發布「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中「各級學校建物防墜安全檢核參考表」,修正旨揭檢核表。
三、請各校得考量地區特性及學校環境因素,修(增)列依旨揭強化校園安全檢核項目,據以執行,減少危安事件肇生。
四、請各校於每學期開學前應據以辦理檢核1次,落實各項檢核工作,同時本府將請視導區督學利用訪視時機驗證各校及幼兒園辦理情形,適時檢討校園安全維護各項資源,結合警政、教育、消防、民政、社政及衛政等相關單位,建置綿密校內外防護資源網絡,以落實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五、檢附學校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範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