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喚起國人重視家庭價值,藉由幸福家庭楷模甄選,鼓勵 家人互相表達關懷、慈愛與尊重之態度喚起國人重視夫 妻、親子、祖孫等家人關係培養及經營,促進家庭溫馨、 和樂,以落實家庭教育法之精神。 二、參賽作品規格及件數請依實施計畫規定辦理。作品繳交期 限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採親送或 逕寄至祥和國小輔導室收(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9 號)。
請各班參賽作品在10/4(一)前繳交到輔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