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班級導師於111年1月27日星期四前,填覆110學年度第2學期「嘉義縣立嘉新國民中學 免繳午餐費學生申請名冊」,並檢附相關補助證明文件、111年度低收或中低收市公所證明,逕送總務處午餐秘書,以利彙整安排午餐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