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k
(05)2373029 (05)-2375775 jsjh@mail.cyc.edu.tw
帳號 密碼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重要 JSJH - 學務處 | 2022-10-02 | 點閱數: 179

嘉義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110238901號

主旨:有關112年度運動團隊經費補助案,請於請於1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前依說明段檢送申請計畫免備文逕送本府彙辦,逾時不候,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規定暨教育部111年9月22日臺教授體字第1110035041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

(一)符合本要點相關參賽成績規定之本縣所屬學校,參賽成績採計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止。

(二)補助運動團隊之運動種類:

1、第一級:

(1)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輔導之重點運動種類:

甲、個人:田徑、游泳、體操、桌球、羽球、網球、射箭、跆拳 道、柔道、舉重、射擊、拳擊、角力、空手道、滑輪溜冰等十五種。但舉重及拳擊二項運動種類,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始得申請補助。

乙、團體:足球、籃球、排球、棒球及女子壘球(以下簡稱女壘)。

(2)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帕運)、聽障達福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聽障奧)或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 (以下簡稱特奧)競賽種類。

2、第二級:前款以外之亞洲運動會及奧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亞奧運)世界運動會(以下簡稱世運會)常設性競賽種類。

3、第三級:

(1)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華奧會)承認之非亞奧運運動種類。

(2)民俗體育活動項目。

(三)每校申請以不超過3項運動種類為限。

三、為免重複補助,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請本案經費:

(一)參加教育部主辦或核定辦理之足球、棒球及女壘運動聯賽之運動團隊組訓費,請依體育署核定之競賽規程辦理;另高爾夫有專案計畫補助,因資源(經費)有限,前揭運動種類不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112年度依「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設立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作業要點」、「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點」規定獲得補助之運動種類,112年核定補助「中小學原住民族學生體育運動發展經費計畫」及111學年度經核定補助「民俗體育扎根學校實施計畫」之運動團隊,不得重複申請本項經費。

四、為提升女學生運動參與率,如申請運動團隊含女學生,體育署將優先補助經費方式,以鼓勵各校推動女學生參與運動。

五、檢附本案作業要點、學校基本資料表及申請計畫書各1份,有意申請者,務請依限填寫學校基本資料表、申請計畫書,併復核章後經費申請表及參賽獎狀(或參賽成績證明)送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並請於送件信封註記「申請112年度運動團隊經費補助」,逾期恕不受理;另請寄送學校基本資料表及申請計畫書電子檔至教育處體育保健科張郁袖科員信箱(ab1234@mail.cyh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