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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2-11-30 | 點閱數: 128

主旨: 檢送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甄選簡章暨資績積分標準表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暨「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辦理。
二、 甄選方式:分為初試(積分審查、筆試)及複試(口試),採兩階段收費,初試報名費新臺幣1,500元,複試報名費新臺幣1,800元,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三、 甄選時程:
(一) 報名繳費及積分審查:112年1月8日(星期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於本縣朴子國中辦理。請報考人親自參加,不接受委託及通訊報名,逾時概不受理。
(二) 初試(筆試):112年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至11時30分止,於本縣朴子國中辦理。
(三) 複試(口試):112年1月15日(星期日)於指定時間內至本縣朴子國中辦理報到,上午9時起開始進行口試。
四、 甄選錄取名額:
(一) 一般組:國小校長錄取7名、國中校長錄取1名。
(二) 原住民組:國小校長錄取1名。
1、 報考原住民組者,除具備甄選資格外,尚需具備原住民身分。
2、 原住民組無人報名時,該錄取名額併入一般組。
3、 錄取者需先在本縣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校長滿1任,始得至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校長。
五、 積分審查注意事項:
(一) 報考人於資績積分標準表確認核章後,即完成積分審查程序;報考人辦理積分審查時如對核定積分有異議時,應於積分審查當場提出申覆,提請積分審查申覆小組召開會議做成決議,於審查當場未提申覆,即為接受核定之積分,不得事後提出異議。
(二) 研習時數及進修學分之認定以研習進修時數證明書(簡章內附件5)為準,不採計研習條或其他文件。報名現場不受理零散時數審查。
(三) 曾兼任本縣輔導團或中央輔導團(小組)組長、幹事、專任輔導員、輔導員或教專地方輔導群者,需由本縣輔導團或中央輔導團(小組)、教專地方輔導群管理單位出具服務證明方可採計,報考人欲申請前開服務證明資料,請於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簡章內附件6)及相關佐證資料寄達管理單位開立服務證明書,逾期恕不受理。
(四) 其餘請詳閱積分審查注意事項。
六、 旨揭甄選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