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東縣政府112年2月4日府教學字第1120021555號函辦理。 |
二、 | 「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申請表」(彩色版)請各校統計所需份數後,於112年4月11日起至112年5月1日止之上班時間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領取。 |
三、 | 本縣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作業訂於112年5月3日(星期三)假本縣蒜頭國小學生活動中心辦理,審查時間為上午9時至11時30分及下午1時至3時,逾時不予受理。 |
四、 | 參與上述積分審查作業之教師,應檢附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 (請依申請表順序依序排列)各1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 由本府存查。 |
五、 | 另本縣教師申請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當年度縣 內介聘。 |
六、 | 本案業務承辦人員: |
(一) | 幼兒園階段:蔡幸君小姐(電話:3620123分機8947)。 |
(二) | 國小階段:黃瓊慧小姐(電話:3620123分機8411)。 |
(三) | 國中階段:范珮芝小姐(電話:3620123分機8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