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2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20045725號 |
主旨: |
檢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共同辦理「112年健康促進學校特色獎勵計畫」1份,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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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20396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升臺灣兒童及青少年健康促進,推廣新一代健康促進學校核心標準,鼓勵學校嘗試推動新一代指標,並將其健康行為內化,進而影響家庭、社區及職場,落實維護校園健康,該署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檢稱國教署)共同合作辦理旨揭獎勵計畫。 |
三、 |
旨案獎勵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
(二) |
獎項類別、報名條件及審查方式: |
1、 |
卓越獎:推派109及110學年連續2年「體位適中比率」、「裸視視力不良率」及特定年級「未治療齲齒率」3項數據指標,全部優於當年度各學制之縣市平均值學校;以「第三代健康促進學校」八大標準作為評選核心項目;採書面審查及實地訪視等兩階段評獎。 |
2、 |
特色獎:無限制學校報名條件,惟同所學校不得同時報名卓越獎,並僅能參加特色獎內任一種獎項(計4類獎項)如下: |
(1) |
獎項包括社區夥伴獎。 |
(2) |
創新課程獎。 |
(3) |
支持環境獎。 |
(4) |
健康服務獎。 |
(5) |
運用「第三代健康促進學校」中相應之標準作為評選核心項目;採書面審查及口頭報告等兩階段評選。 |
(三) |
報名期限:縣市政府於112年3月14日前推派學校;受推派之學校請於112年4月10日前寄送書面審查資料(郵戳為憑)。 |
(四) |
獎勵方式: |
1、 |
獲獎學校及其所在地方政府教育局(處)與衛生局,預定於112年6月參加國教署與該署聯合辦理的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接受公開表揚。 |
2、 |
卓越獎:金質獎3名、銀質獎5名、銅質獎15名、推動獎27名,共50名。 |
3、 |
特色獎:社區夥伴獎、創新課程獎、支持環境獎及健康服務獎等各5名,共20名。 |
4、 |
獲獎縣市之教育局(處)與衛生局特頒發獎狀乙只,以資鼓勵。 |
(五) |
計畫作業說明會:112年3月3日、9日及10日分別於南、中及北區辦理計畫作業說明會,請報名參加獎勵計畫之學校於112年3月2日前報名參加說明會。 |
四、 |
本案聯絡人:輔仁大學健康促進學校國際網絡推廣中心陳相妏小姐或郭亭亞小姐;聯絡電話:(02)2905-2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