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考區112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3月2日 |
發文字號: |
嘉女教字第112020009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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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嘉義考區112年國中教育會考報名,請各校務必指派業務承辦人辦理,並請惠予公差假,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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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嘉義考區112年國中教育會考報名流程: |
(一) |
請各國中承辦人於112年3月9日(星期四)至112年3月11日(星期六)17:00前完成應繳報名資料核章掃描並上傳。 |
(二) |
若考生有申請「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應將申請表正本、相關證明文件另以紙袋裝妥,並於112年3月9日(星期四)至3月11日(星期六)期間送達嘉義考區試務會。 |
1、 |
受理時間:每日9:00~12:00及13:30~17:00。 |
2、 |
受理地點:國立嘉義女中教務處。 |
二、 |
注意事項: |
(一) |
考生如須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內各項事項服務者(如助聽器),皆須於報名時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該考生若在學期間有提供相關應考服務者,亦請檢附書面說明,以利審查作業時參酌使用。 |
(二) |
考生如申請「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者,統一安排至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考場應考,涉及交通因素,請考生、家長或監護人審慎決定。一經選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試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