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112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簡章(含插班生)共4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相關報名方式及鑑定方式請詳見簡章規定。
三、本簡章亦可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 tw)、嘉義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資訊網 (https://art112.cyc.edu.tw/)及各招生學校網站下載。
四、防疫措施另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