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3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發字第1120067768號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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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37484號函辦理。 |
二、 |
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品質,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
三、 |
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
(一) |
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以1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1團隊應由3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6位)。 |
(二) |
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共三組,各組分別進行評選。 |
(三) |
方式: |
1、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本縣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由本府依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分別推薦1至10個團隊。 |
2、 |
自行報名: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2校以上組成)。 |
(四) |
報名期限: |
1、 |
本縣轄屬學校且非跨校團隊請於112年5月31日(星期三)前將選拔資料寄送至本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俾利彙整並依限送委辦單位進行評選。 |
2、 |
跨校團隊請於112年6月19日(星期一)前完成寄送。 |
(五) |
評審標準:國教署依據「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5個項次予以評分。 |
(六) |
獎勵: |
1、 |
選取各組特優1至5隊、優等1至5隊、佳作若干隊(得依評審視參賽方案品質決議增減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獎狀一紙,特優隊伍另核發獎金新臺幣1萬2,000元,並由所屬機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本獎金依據「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規定辦理。 |
2、 |
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國教署薦送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 |
四、 |
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組隊參加,並請參賽團隊依限檢齊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以郵寄方式寄送至本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或委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俾後續辦理評選事宜。 |
五、 |
委辦單位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地址: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電資暨綜合教學大樓A106室。 |
(二) |
收件者: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 |
(三) |
聯絡電話:(02)2462-2192分機1288。 |
(四) |
報名表及相關文件連結:https://reurl.cc/xlGez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