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室、綜合領域:112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薦,送件:5/31(三)中午前(洽輔導組送件)。
嘉義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特字第1120073408號 |
主旨: |
為辦理「112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及表揚事宜,請於本(112)年5月31日前,函送薦送資料到府(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24日臺教學(一)字第1122801416A號函辦理。 |
二、 |
薦送學校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 |
三、 |
「特色學校」部分,請薦送學校填寫109年至112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並填列「校園事件處理情形」欄。 |
四、 |
隨文檢附「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附件1)、「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寫說明」(含檢核表、薦送一覽表、遴選表及109年至111年表揚名單,附件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預定執行期程」(附件3)各1份,相關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重要業務專區/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育」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RvYj5e),標題「112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