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函 |
||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11日 |
發文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20085141號 |
主旨: |
函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單位表揚計畫」,請協助宣導周知及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獎,請查照。 |
||
說明: |
一、 |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2年4月10日發特字第1123000858號函辦理。 |
二、 |
本計畫之獎項、受理期間及受理方式如下: |
(一) |
獎項: |
1、 |
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獎計20名。 |
2、 |
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獎計3名。 |
(二) |
受理期間: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
(三) |
受理方式:申請表、資料檢核表及其他佐證資料填寫後請郵寄至本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勞資關係科魏小姐收。 |
(四) |
本計畫電子檔已公布至本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官網公告(https://ly.cyhg.gov.tw)及勞動力發展署官網(http://www.wda.gov.tw)中「訊息發布」→「最新消息」項下,請逕行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