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辦理「101學年度全國技藝教育績優人員遴選」活動,請各校踴躍推薦所屬學校績優人員參加遴選,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2月2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20013448號函辦理。 二、相關實施計畫如附件,請各校受推薦人員之推薦表及佐證資料,務必於102年3月15日(星期五)前逕寄(送)達本府教育處技藝教育承辦人洪文祥輔導員收,由本府審核推薦後函報教育部,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