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特字第112009726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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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檢送「112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遴薦實施計畫」(以下簡稱實施計畫,如附件)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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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20日臺教學(二)字第1122801967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藉以激勵學校親師生全面參與品德校園文化之塑造,並透過分享各校之推動經驗,以形塑優質之校園品德文化,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以表揚「111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學校」。 |
三、 |
請確實檢視受推薦學校109至112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 |
四、 |
請依實施計畫之遴選原則及指標辦理相關初審薦送作業,並請於112年6月30日(星期五)前備妥資料(薦送學校名單及評語1份、特色學校之初審薦送資料表1式2份、授權書1份,以及光碟(含資料表、ppt簡報檔、授權書、影音檔之電子檔)1份等)函報本府教育處辦理初審事宜。 |
五、 |
教育部預定辦理「112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大會」,於活動中頒贈特色學校獎座,以及邀請特色學校進行經驗分享與書面成果展示;本府將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 |
六、 |
實施計畫電子檔可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公開資訊及下載專區」之「資料下載」項下下載運用(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aspx?n=4DEB1751B213CAA3&sms=2B7F1AE4AC63A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