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教工作: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推薦:112年7月31日(一)中午前送件。
嘉義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社字第1120098852號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圖及推薦表件各1份,請轉知貴屬單位踴躍推薦參加並協助辦理推薦事宜,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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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教育部自64年開始,每年依據旨揭實施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
二、 |
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之推薦,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得由推薦單位主動推薦,或由參選者向推薦單位申請推薦,並由各推薦單位依推薦程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薦,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 |
三、 |
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之推薦,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得由推薦單位主動推薦,或由參選者向推薦單位申請推薦,並由各推薦單位依推薦程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薦,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 |
四、 |
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