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縣環境保護局「235環境教育綠能生活館」展品徵件獎勵辦法1份,請貴校於期限內完成報名參加,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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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2日嘉環綜字第1120013823號函辦理。 |
二、 |
微件主题:須有關氣候變遷、循環經濟、净零排放之原創作品。 |
三、 |
徵件時間:每年3~4月及9~10月收件。 |
四、 |
審查時間:5月及11月。 |
五、 |
評選方式:由嘉義環境教育輔導團依節能性、實用性、外觀精緻度及申請理念陳述完整度評分(附件二),總分達70分以上者入選,並依總分平均之高低選出前十名(附件三)若遇同分將以各項分數進行篩選排序(依序為節能性、實用性、精緻度及申請理念陳述完整度)。若分未達70分得從缺。 |
六、 |
送件方式:將申請表(附件一)填寫完成後,Email 至petc110cy@gmail.com,請註明「235綠能館展品徵件」;館方收到申請表後將以電話或Email回覆並確認作品送件方式。評選後若未入選,作品送退原申請人。 |
七、 |
獎勵方式 |
(一) |
第1名:作品獎勵新台幣5,000元並安排展出(附件四)。 |
(二) |
第2-4名:作品獎勵新台幣3,500元並安排展出(附件四)。 |
(三) |
第5-10名:作品獎勵新台幣2000元並安排展出(附件四)。 |
(四) |
若指導者為國中小教師將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獎勵基準」第七條給予獎勵。 |
八、 |
送件格式:長寬限80公分*50公分以內,高度限120公分以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