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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高中職五專採計 JSJH - 競賽 | 2023-05-30 | 點閱數: 203

社會領域(請社會領召通知公民科任課老師納入暑假作業-以利遴選複賽選手,高中職五專升學採計項目):教育部與法務部共同舉辦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國中學生組),網路初賽:8/18(五)~10/25(三)(請公民、輔導活動、資訊科技老師、導師、生教組安排時間帶領學生到電腦教室參賽)

https://www.moj.gov.tw/2818/119811/

https://www.jsjh.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4774

 

嘉義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特字第1120128398號

 

主旨:

檢送教育部與法務部共同舉辦「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相關要點,請貴校鼓勵師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56509A號函辦理。

二、

為推動全國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臺,法務部與教育部自97年起每年共同舉辦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期藉由辦理旨揭活動,落實法治教育向下紮根,協助學校師生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進行法治教學,發揮法治教育推廣綜效。

三、

旨揭活動摘述如下:

(一)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活動:

1、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學生,採「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分組競賽。

2、

活動方式:各組別皆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2階段競賽。

3、

競賽題型:以生活上常見之法律實例出題,採選擇題方式進行網路闖關。

4、

網路初賽:自112年8月18日起至112年10月25日止。

5、

活動獎項:各組取現場決賽前5名學生為法規知識王得獎者,並設「學校推動成效獎」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動成效獎」,鼓勵推動具成效之學校及教育局(處)。

(二)

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活動:

1、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競賽。

2、

活動方式:不設教案設計主題,列舉重大法治教育議題,由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學進行教案設計。

3、

教案參賽:自112年8月18日起至112年10月5日止。

4、

活動獎項:各組取前3名及佳作若干作為得獎教案,並設「推薦學校獎」,鼓勵教案推薦學校。

四、

其他注意事項如下:

(一)

請貴校將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並鼓勵師生踴躍參賽。

(二)

請貴校於112年6月15日前上網填復學校活動聯繫窗口資訊(填報網址:https://www.moj.gov.tw/2818/119811/),以利後續活動宣導與競賽聯繫。

(三)

為使學生順利完成網路闖關,請貴校於報名、競賽期間(112年8月至12月)將「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網站」(https://compete.law.moj.gov.tw)納入貴單位網路連結之「白名單」,避免競賽活動期間,因各學校學生同時間大量連結至競賽活動網站,誤遭網路管理機制誤判為網路惡意行為而阻斷網路連結,影響學生參賽權益。

(四)

請貴校透過學生班、週會等宣導時機,加強宣導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要點,並鼓勵貴校教師投稿教案及帶隊學生參賽。

五、

檢附「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及「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