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代表本縣參加112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意願調查表乙份,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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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比賽類別及主題:表演內容形式應與所報類別相符合,主題可以多元文化、自然生態、生命教育、社會議題與藝術表演為主。比賽組別如下: |
(一) |
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
(二) |
各組別參賽資格詳見實施要點第捌點。 |
三、 |
旨揭決賽預定日期及地點:113年4月8日至5月17日間假新竹縣舉行。 |
四、 |
欲代表本縣參加旨揭比賽決賽之學校於112年8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回傳核章後並掃描pdf檔意願調查表(如附件)至本府教育處社教科公務信箱(socedu@mail.cyc.edu.tw),逾期將不予受理。另回傳後請逕洽詢本案承辦人是否已收到調查表。 |
五、 |
另本比賽同類組各推派1所學校代表本縣參賽,若經調查後同類組2校以上有意願參賽者,本府將擇期辦理縣內初賽遴選代表參賽。 |
六、 |
有關112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相關訊息同時公布於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drama/,請各校自行上該網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