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3年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參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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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原民會112年8月23日原民教字第1120040075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獎勵獎項計11項,其中原住民族語言幼兒、原住民族語言保母、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等5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其餘以下獎項請於112年10月2日(星期一)前向原民會提出申請: |
(一) |
終身貢獻獎。 |
(二) |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
1、 |
原住民族語老師。 |
2、 |
推動族語公務人員。 |
3、 |
推動族語機關。 |
4、 |
推動族語團體。 |
三、 |
推薦或自薦資料請以掛號寄送至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封面請註明「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