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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高中職五專採計 JSJH - 教務處 | 2023-09-13 | 點閱數: 169

(國文領域、參賽師生)語文競賽:嘉義縣訂於112年9月16、17日(星期六、日)假本縣溪口國 民小學辦理「嘉義縣112年語文競賽全縣複賽」,賽程表(含各競賽項目報到時間)、場地配置圖及相關競賽等注意事項,請詳讀。

https://www.jsjh.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csn=4&nsn=15661

主旨:

本縣訂於112年9月16、17日(星期六、日)假本縣溪口國 民小學辦理「嘉義縣112年語文競賽全縣複賽」,賽程表(含各競賽項目報到時間)、場地配置圖及相關競賽等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旨揭賽程表、場地配置圖及各競賽員之序號等相關資訊已 同步公布於本縣語文競賽管理系統網站之最新消息及檔案 下載區(https://lang.cyc.edu.tw/),賽程如有異動,請至該網站查詢最新資訊。

二、

競賽當日各競賽項目援例配合全國語文競賽,訂有報到時間,請貴校務必轉知所屬指導老師、帶隊人員及競賽員配合辦理,以免影響競賽資格。

三、

各項目報到時間如下:

(一)

國語演說及項目:

1、

國小組請於9月17日上午8時至8時20分報到。

2、

國中組請於9月16日上午8時至8時20分報到。

3、

高中組請於9月16日中午12時30分至12時50分報到。

4、

教師組及社會組請於9月16日下午2時30分至2時50分報到。

(二)

閩南語演說(含情境式演說):

1、

國小組請於9月17日上午8時至8時20分報到。

2、

國中組請於9月16日上午8時至8時20分報到。

3、

高中組請於9月16日中午12時30分至12時50分報到。

4、

教師組及社會組請於9月16日下午2時30分至2時50分報到。

(三)

國語朗讀:

1、

國小組請於9月17日上午8時20分至8時40分報到。

2、

國中組請於9月16日上午8時20分至8時40分報到。

3、

高中組請於9月16日中午12時50分至13時10分報到。

4、

教師組及社會組請於9月16日下午2時35分至2時55分報到。

(四)

閩南語朗讀:

1、

國小組請於9月17日上午8時20分至8時40分報到。

2、

國中組請於9月16日上午8時20分至8時40分報到。

3、

高中組請於9月16日中午12時50分至13時10分報到。

4、

教師組及社會組請於9月16日下午2時35分至2時55分報到。

(五)

原住民族語競賽項目:

1、

各組演說項目(含情境式演說)請於上午11時40分至12時報到。

2、

各組朗讀項目請於上午8時20分至8時40分報到。

(六)

客家語演說(含情境式演說)及朗讀項目,各組請統一於上午8時至8時20分報到。

(七)

閩南語字音字形項目請於上午8時10分前完成報到,8時20分前進場。

(八)

國語字音字形項目請於上午8時40分前完成報到,8時50 分前進場。

(九)

寫字項目請於上午9時10分前完成報到,9時20分前進場。

(十)

作文項目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完成報到,10時35分前進 場。

(十一)

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

1、

閩南語:各組(國小、國中、高中組)請各組於9月16日上午10時20分至10時40分報到。

2、

原住民族(鄒族語):試辦讀者劇場國小組請於9月16日上午12時55分至13時5分報到。

四、

另請貴校提醒指導老師、帶隊老師及競賽員詳閱本縣112年 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及競賽員注意事項(修正後檔案如附件),節錄重點注意事項如下:

(一)

全縣複賽時,競賽員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並立即進入競賽場地或競賽員預備區不得於競賽場外逗留逾報到時間者即不予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

(二)

競賽員於該組競賽全部結束方可離開, 中途不得藉故擅自離場中場休息結束後未進場,未等競賽結束即離開,扣均一標準分 2 分 。

(三)

競賽員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計時器及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違者扣均一標準分數2分。

(四)

演說、朗讀、作文及寫字項目之競賽員若有飲水需求者,請自備,裝水容器放置於地面桌腳邊,應避免打翻、掉落或發出聲響,而影響其他競賽員或弄髒試卷,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

(五)

演說、朗讀、 情境式演說項目競賽員請勿穿著競賽單位制服或校服,且不得報出姓名、校名或代表之競賽單位,僅可報序號與題目號;作文、寫字項目競賽員於文稿中亦不得提及姓名、校名或代表之競賽單位,違反以上規定者, 競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

(六)

演講題目與所抽題不符者,視同表演,競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七)

朗讀項目競賽員抽到題卷後競賽員抽到題卷後,國語競賽員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組除字典、辭典及教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國語競賽員教師組、社會組除教 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閩南語、客家語朗讀競賽員除「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客家語拼音方案」,其他書籍及自備之朗讀題卷資料, 均不得攜至預備席。

(八)

作文、字音字形競賽員一律用鋼筆或原子筆(均限藍色、 黑色),不得使用鉛筆書寫。

(九)

靜態組項目試卷不得攜帶出場,違者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亦不得提早交卷,提早交卷或逾時不繳卷者,競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十)

靜態組項目試卷除作答外,不得書寫任何文字或註記,違者以棄權論。

(十一)

靜態組項目競賽員進入競賽會場前,請將所攜參考資料或書籍置於競賽場外,不得攜入競賽會場(違者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

五、

本次競賽參加人員(含競賽員、指導老師或領隊)請所屬學校核予競賽當日(112年9月16、17日)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