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貴校(單位)所屬競賽員將代表本縣赴高雄市參加112全國語文競賽,為辦理競賽報名事宜,請貴校依說明事項協助辦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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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高雄市政府112年9月18日高市府教社字第11237012600號函辦理。 |
二、 |
為辦理旨揭報名事宜,請貴校(單位)協助回傳(寄)以下資料: |
三、 |
資料繳交注意事項: |
(一) |
為辦理旨揭報名事宜,請貴校(單位)協助回傳以下資料:「112年全國語文競賽報名資料匯入格式」電子檔:請依附件檔案內之填寫說明(1)~(7),競賽員報名資料 (讀者劇場項目請填「團體項目」電子檔) |
(二) |
競賽員照片: |
1、 |
上傳方式: |
(1) |
檔案命名:請以該照片上人員之身分證字號作為檔名命名(英文字母需大寫)。 |
(2) |
檔案格式:JPG或PNG。 |
(3) |
上傳尺寸大小:寬400*510像素以上(約為2吋照片比例)。 |
(4) |
須為3個月內拍攝之照片。 |
2、 |
便當數量調查表電子檔:請依附件檔案內說明,填報競賽期程(11月25日、11月26日)中午便當(葷或素)需求數量。 |
3、 |
參賽人員之著作授權同意書及錄影錄音授權書紙本。 |
四、 |
上開資料請貴校(單位)務必仔細校對確保資料正確無誤 |
(一) |
紙本資料(同意書)請於112年10月6日前寄達本府(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並註明「112年度嘉義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語文競賽同意書)」,如親送請於是(6)日下午5時前送達。 |
(二) |
競賽員照片電子檔請於112年10月6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免備文逕傳承辦人電子信箱(secret@mail.cyhg.gov.tw)。 |
五、 |
檢附本縣語文競賽代表選手名單、報名資料、便當調查表及著作授權同意書及錄影錄音授權書(含讀者劇場)各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