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重要):「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案,11/06週一前送出。
https://www.jsjh.cyc.edu.tw/modules/tadnews/post.php?op=tad_news_form&ncsn=7&nsn=15916
主旨: |
有關「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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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36226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補助項目如下: |
(一) |
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 |
(二) |
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
(三) |
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
(四) |
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
(五) |
實施諮詢輔導方案-(1)諮詢服務。-(2)小團體活動。 |
(六) |
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
三、 |
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
(一) |
學校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1月6日止。 |
(二) |
申請及線上審查網站: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網站及跨國銜轉學生教育網。 |
(三) |
申請方式如下: |
1、 |
填報前述說明二之子計畫(一)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請至「跨國銜轉學生教育網」填報申請計畫書,填報完成後匯出經費申請表(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校內逐級核章後再掃描上傳。 |
2、 |
填報前述說明二之子計畫(二)~(六),請學校上「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網站」填報申請計畫書,填報完成後匯出計畫書(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逐級核章,再掃描上傳。 |
四、 |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申請作業,以利本府彙整、初審,並請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