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領域、國文領域(縣長獎狀):縣立竹崎高中辦理「嘉縣文聲藝響諸羅-第二十二屆竹中文藝獎」(國文-散文、新詩;美術-繪畫、水墨),送件:即日起~12/15(五)中午止(請國文老師、美術老師、導師指導,洽設備組、訓育組彙整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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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縣立竹崎高中辦理「嘉縣文聲藝響諸羅-第二十二屆竹中文藝獎」活動,敬邀貴校師生共襄盛舉,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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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嘉義縣政府112年10月6日府教社字第1120246880號函辧理。 |
二、 |
徵件時間:民國112年11月01日至12月15日截止。 |
三、 |
徵件項目:散文項目、新詩項目、繪畫項目。 |
四、 |
競賽獎勵:各項目取前三名及佳作三名,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金。 |
五、 |
第二十二屆竹中文藝獎實施辦法請見附件,書面海報另以郵寄送達。 |
六、 |
敬請 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參加,增益其文學創作與繪畫素養,實感德便。 |
四、子計畫: 本文藝競賽分為3個子計畫:
(1)子計畫1國中組徵文辦法: 共分為散文、新詩、繪畫三項,各取前三名及佳作三名。
(2)子計畫2國小組徵文辦法: 共分為散文、新詩、繪畫三項,各取前三名及佳作三名。
(3)子計畫3校內組徵文辦法: 共分散文項目、新詩項目、閱讀心得項目、小說項目、繪畫項目、國中美術班繪畫項目、國中美術班水墨項目、高中美術班繪畫項目、高中美術班水墨項目,各取前三名及佳作三名。校內海報插畫項目國高中各取前五名。
五、競賽徵稿: 112年11月01日至12月15日截止。(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