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中華民國113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本縣代表隊預備報名案,請於112年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派員參加報名參賽說明會,請查照。 |
||
說明: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113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競賽規程」(下稱競賽規程)辦理。 |
二、 |
說明會地點:大林國小校長室。 |
三、 |
為利本府預備報名作業,請檢附下列資料: |
(一) |
報名統計總表(如附件)。 |
(二) |
檢附身心障礙國民手冊正反面影本(證明效期應超過113年5月28日)。 |
(三) |
體位分級相關證明正反面影本。 |
(四) |
最近3個月2吋彩色半身照片1張。 |
(五) |
教練請檢附教練證正反面影本。 |
四、 |
上開資料請按統計總表之編號順序排列,並於11月30日(星期四)前逕行繳交至大林國小體育組陳組長(tles@mail.cyc.edu.tw)。 |
五、 |
惠請貴單位於預備報名前確定所報名之人員,符合競賽規程所訂之選手參賽資格、教練資格及參加劇烈運動競賽相關醫院檢查認可資料留存貴單位備查。 |
六、 |
個人及團體參賽重複超過規定組數,將擇期辦理選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