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表揚績優童軍團實施細則」(含表格)1份,請貴校踴躍推薦112年度績優童軍團參加選拔,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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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112年10月23日童總燦字第112411號函辦理。 |
二、 |
各童軍團需成團三年始得申請或推薦參加評審,並請於112年12月18日前將推薦表與相關資料送(寄)達嘉義縣民雄國中 嘉義縣童軍會收(621嘉義縣民雄鄉西安路14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