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度補助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計畫申請案,請於112年12月28日(星期四)前依說明四備妥相關文件提出申請,請查照。 |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1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66149號函辦理。 |
二、 |
各校既有建物規劃改善無障礙設施前,請參閱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法規查詢/建築管理篇/最新修訂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並詳閱建築相關法規,俾建置合規範、安全、可到達、好使用、好維護、好管理,且通用之無障礙環境,以符合行動不便者之實際需求。 |
三、 |
113年度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計畫各校送件應注意事項如下: |
(一) |
應具體詳細說明預定改善處所、預估所需經費及預期效益。 |
(二) |
應檢附資料: |
1、 |
規劃草圖。 |
2、 |
彩色相片圖說(照片請標示建物名稱、取得使用執照日期、樓層)。 |
3、 |
無障礙設施有關項目之概估單價、數量(需含經費細項表,未檢附者不予審查)。 |
(三) |
申請項目應符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原則」之規定。 |
1、 |
於97年7月1日建築技術規則修正施行後,取得建造執照者,應自行編列預算改善。 |
2、 |
申請項目及地點非於97年7月1日後取得建造執照者,應檢附件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 |
(四) |
原有建築物改善確有困難者,請另依「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辦理(例如:無障礙坡度或扶手不符規範以設置服務鈴替代為優先)。 |
四、 |
另請貴校務必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校園無障礙管理系統,清查校內無障礙設施以及填寫中長程計畫及113年度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計畫。依據範例填寫113年○○國中小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計畫及各級學校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各項設施申請彙整表(紙本如附件)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特科,並將計畫電子檔請傳至承辦人信箱(easy6392@mail.cyhg.gov.tw)。 |
五、 |
如有疑義請洽本府承辦人曾榮毅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