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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JSJH - 總務處 | 2024-01-26 | 點閱數: 136

計畫申請(資訊組、科技領域):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 113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申請案(2/21週三前送件)。

https://www.jsjh.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csn=20&nsn=16611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 113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申請案,請依說明段辦 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2年12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82536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相關說明如次:

(一)

子計畫一「科技中心推動科技領域課程規劃」(限本縣4所 自造教育暨科技教育中心承辦學校申請):本年度補助已 設立之科技中心學校申請每年維運費及設備更新費,就區 域學校內進行師資增能、課程發展及推廣之規劃。

(二)

子計畫二「偏鄉科技領域推動規劃」(限本縣偏遠、非山 非市類型之國中申請):本計畫係針對師資尚未到位之偏 遠地區及非山非市之國民中學,就科技領域課程提出支持 策略。請本縣符合前述資格之國中皆提出申請。

(三)

子計畫三「縣市科技領域競賽與活動辦理規劃」(本縣未 申請子一、子二之國中及有意願辦理之國小,得視課程推 動需求提出申請):補助學校落實國中科技領域、國小資 訊教育議題與科技教育議題融入之教學與學習活動、國小無排定資訊課程之學校辦理活動,以及教師配合科技中心參與增能研習等活動經費。本子計畫受理名額為28所學校,本府將以計畫送件時間先後及完整性擇優薦送,額滿為止。(申請學校需指派教師參加縣市內科技中心所辦理之科技領域課程教師研習進行培訓,至少參加三場次。)

(四)

申請子二及子三計畫之學校,皆需與各區科技教育中心簽 定合作意願書(計畫核定後由縣內科技教育中心通知)。

(五)

請於113年2月2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將申請計畫 WORD 檔及核章後掃描之PDF 檔(檔名:子○-○○校 名)上傳至本縣CMS 填報系統(https://cmsform.cyc.edu.tw/cmsform),表單名稱:「113學年科技教育總體計畫申請 」,核章後紙本請留校自存備查。

三、

檢附子計畫1、子計畫2、子計畫3申請表各1份,子計畫1及子計畫2請先至自造教育及科技輔導中心管理後台填寫後再印出核章(https://tech.k12ea.gov.tw/admin/),子計畫3請使用附檔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