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特字第1130026145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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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檢送「嘉義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1份,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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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暨安置工作實 施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鑑定相關說明如下: |
(一) |
申請資格:戶籍或學籍設於本縣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具語文或數理資賦優異特質者。 |
(二) |
報名日期: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於113年3月18日(星期一)至113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 |
(三) |
初選測驗時間:113年4月20日(星期六)。 |
(四) |
複選測驗時間:113年5月25日(星期六)。 |
三、 |
請各校於學校網站公告簡章並協助告知符合資優鑑定申請資格之學生及家長,以維護學生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