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請各校應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前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13363號函辦理。 |
二、 |
為加強校園安全,建構安全健康之校園環境,請確實於開學前做好各項設施設備之安全檢核,對於有安全疑慮之設施設備應立即改善或進行必要之處置,並鼓勵安裝兒童防墜措施,安裝時應符合相關建築法規及不妨礙逃生為原則,另請妥為運用教育部所編輯之「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對於校園內各類設備逐項落實檢核、整理或改善,以確實掌握校園之各種情況。 |
三、 |
另校園中之閒置空間,應妥善規劃運用,將校園死角活化為可利用之環境,俾利師生教學與活動使用,務必要求行政人員再次確認校園安全,並檢視飲水、供電、廚房及其他設施設備,以確保開學後師生安全無虞。 |
四、 |
請落實活動中心、禮堂、穿堂等集會活動空間不堆置課桌椅、雜物等;各場館及教室天花板、牆面、吊(風)扇、窗(捲)簾之蜘蛛網及積塵之清除,並加強校園周邊環境清理,避免校內外雜草叢生管理缺失。 |
五、 |
各校之廁所環境整理請善用學校太陽能光電回饋金、學校辦公費或相關人力資源,妥為規劃整理,以維持師生如廁環境整潔。 |
六、 |
倘於學期中辦理各項修繕、補強或整建工程,請務必注意下列事項,以維護師生安全及權益: |
(一) |
向家長及師生妥善溝通說明。 |
(二) |
應做好工地安全圍籬及出入管制。 |
(三) |
妥善因應處理施工噪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