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113學年度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及「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申辦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請各校踴躍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07567號函辦理。 |
二、 |
為讓語言的運用能自然融入生活情境中,提升學生學習閩南語文或閩東語文之興趣,活化閩南語或閩東語課程,爰規劃以沉浸式方式融入學期間課程,營造有效學習情境。 |
三、 |
旨揭計畫說明會訂於113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2時以線上方式(https://meet.google.com/tep-doiz-ifr)辦理「國民中小學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說明會,請轉知有意願申請之業務承辦人員參加。 |
四、 |
旨案補助方式如下: |
(一) |
補助項目區分教師專業支持、學生多元學習費用及其他費用: |
1、 |
教師專業支持:教材教具費、物品費、輔導費、鐘點費(社群講師講座鐘點費、排代鐘點費及協同教學教師鐘點費)、國內旅費、膳費及閩南語/閩東語語言提升課程。 |
2、 |
學生多元學習:教師鐘點費、教學材料費、活動費、保險費、租車費。 |
3、 |
其他費用:印刷費、雜支、全民健保補充保費。 |
(二) |
每校依實施總班級數核定上限如下: |
1、 |
於二分之一以上年級實施,且實施總班級數達13班以上:新臺幣(以下同)80萬元。 |
2、 |
實施總班級數達13班以上:60萬元。 |
3、 |
實施總班級數7至12班:40萬元。 |
4、 |
實施總班級數6班以下:20萬元。 |
五、 |
欲申請旨揭計畫學校請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將紙本一式兩份送府,電子檔請寄至承辦人黃凱杰課程督學電子信箱,以利後續初審作業。 |
六、 |
旨揭計畫相關申辦說明,另置於「113學年度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說明會」雲端參考(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eHMjZZctl5zItDOYVWwT2O0ujXPBuwcx?usp=sharing);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楊小姐(06)214-6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