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重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安全教育重點學校計畫」,請有意願辦理學校於113年4月25日(星期四)前提報相關資料。(請學務處、生教組提出申請)
https://www.jsjh.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6934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安全教育重點學校計畫」1份,請有意願辦理學校於113年4月25日(星期四)前提報相關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該署113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568號函辦理。 |
二、 |
本計畫自111學年度起辦理,為使安全教育課程(含交通安全教育)逐年推動至全國國民中小學,該署賡續補助113學年度(第3年及新辦)國民中小學安全教育重點學校計畫,重點如下: |
(一) |
以交通安全教育為必辦主題,再從水域、防墜、防災、食藥選擇1主題辦理。 |
(二) |
依所擇定主題,邀請該署安全教育人才庫之專家學者,到校針對全校教師進行安全教育講習至少1次,並協助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辦理教師增能研習活動。 |
(三) |
運用安全教育課程模組,每學期實施安全教育課程及教學至少4節課(不含班級會、週會等全校性宣導活動),並逐年增加1個年級實施。 |
(四) |
得依安全教育課程模組,因校制宜進行轉化及實施,倘為自行發展之教材,應請該署安全教育人才庫專家審查,以確保內容正確性。 |
(五) |
有關安全教育課程模組、教學資源(教學影片及教材包)、人才庫名單,請至「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CIRN)/議題教學/安全教育專區下載運用,網址:https://cirn.moe.edu.tw/Facet/group/index.aspx?HtmlName=InnovativeIndex。 |
三、 |
如貴校有意願辦理,請於113年4月25日(星期四)前將核章後紙本計畫書(含經費表)至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電子檔請寄至社教科公務信箱(socedu@mail.cyc.edu.tw),以利函送。 |
四、 |
倘有相關問題,請聯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謝小姐或施小姐,電話:02-7749-1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