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為強化品德教育課程之內涵,請貴校將品德教育課程納入「學校課程總體計畫」中推動,並列入課程計畫備查,請查照。
說明:
依教育部108年6月12日臺教學(二)字第1080083209號函修訂之「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68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