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教育(學務處、輔導室):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實施計畫,申請:即日起~5/8(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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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檢送「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依申請作業期程函報資料至府,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113年4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1447號函、「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性別平等教育及輔導工作要點」辦理。 |
二、 |
國教署為深化各級學校品德教育教學方法與推動策略,並透 過成果發表與經驗分享,帶動整體學校社群之品德教育發 展與永續經營,持續規劃辦理「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實施計畫」。 |
三、 |
請學校參考「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規劃辦理,說明如下: |
(一) |
本計畫實施期程為113學年度,經費計畫期程自113年8月 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
(二) |
申請作業期程: |
1、 |
請詳填計畫項目經費表一式2份(同計畫附件 3),並於113年5月8日(星期三)前函報本府進行審查。 |
2、 |
經費申請表內容,除應參照表件範例依規定詳實編列並符合旨案補助計畫內涵,說明應避免過於簡略,以利後續審查作業。 |
(三) |
本補助案應於114年9月30日前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 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 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申 請作業規定詳如實施計畫)。 |